国家发改委:促消费政策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
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对外公布。
财联社注意到,《措施》共分六大类20条,围绕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及优化消费环境,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壮大数字消费、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等。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杨畅对财联社表示,具体政策可以归纳出四个链条,包括汽车链条、住房链条、文旅链条、数字链条。例如汽车链条上的购买使用、新能源车,住房链条上的购房需求和家电家具建材等相应行业,文旅链条上的带薪休假、大型活动、体育赛事,数字链条上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业态。
财联社注意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密集发布有关促进消费措施文件,此前《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正式印发。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研究制约消费的当期和中长期因素问题,形成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文件以及促进汽车、电子产品消费的一揽子政策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3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居民消费是满足居民美好生活愿望的关键环节。许多领域,没有消费就没有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居民不消费,很多愿望、需求就得不到满足。让居民开心花钱、买到心仪的商品和服务,本身就是利民生的好事。促消费政策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恰恰相反,促消费政策的出发点是帮助居民节约开支,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买到更有科技含量、更符合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避免不法“套路”、假冒伪劣等产品。政府施策更有效、更惠民,老百姓消费和福利就能同步得到提升。
李春临表示,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激发活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完善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制度,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通过消费能力提升,提高居民消费意愿。
编辑|戴岳 曲昂
经济导报整合自第一财经、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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